無城鎮:“四實招”做好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育工作
為進一步加強基層法治隊伍建設,創新和發展好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無城鎮通過“選、育、管、用”四實招做好“法律明白人”培養工作,著力打造一支受群眾信賴、法治素養高、有事用得上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隊伍。
注重“選”,保障隊伍質量
無城鎮嚴格程序,細化流程,以村(社區)為單位,通過自薦或推薦、考核選拔、審核公示等步驟確定“法律明白人”人選。截至目前共培育204名有法治素養、愿意積極參與法治實踐、辦事公道且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“法律明白人”。
突出“育”,提高履職能力
采取“線上+線下”相結合的培育模式,線下通過“以會代訓”“以案釋法”、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進行法治培訓;線上通過網絡研修、旁聽庭審等方式增強法律意識,增強履職能力。
強化“管”,促進專業規范
無城司法所負責與村(社區)“兩委”銜接,及時掌握“法律明白人”參與普法依法治理、開展法治實踐等履職情況。加強跟蹤問效和正向激勵,持續推動“法律明白人”隊伍專業化、規范化,對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,對不認真履職或存在不適宜擔任“法律明白人”情形的,實行動態清退。
圍繞“用”,注重實績導向
依靠“法律明白人”扎根一線,人熟、地熟、事熟的優勢,充分發揮法律法規“講解員”、矛盾糾紛“調解員”、社情民意“傳遞員”、宣傳活動“組織員”、法律援助“引導員”五個“角色”作用,持續釋放基層法律服務新效能。(王昊)
責任編輯: 趙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