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態引領,助推蕪湖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
近日,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新聞發言人在“十三五”成就巡禮新聞發布會上表示,“十三五”以來,全市自然資源系統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,踐行新發展理念,落實“雙統一”職責,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,嚴格自然資源保護,強化資源要素保障,推進節約集約利用,助力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。
踐行綠色發展理念
推進生態文明建設
五年來,蕪湖市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,自覺踐行自然資源保護之責,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往實里走、往深里走。
蕪湖市狠抓耕地保護責任制落實,逐級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。全面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,全面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。因地制宜組織實施旱地改造水田試點,提升農田基礎設施承載力和生產質量。“十三五”期間,全市組織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14.76萬畝,補充耕地4.32萬畝,劃定永久基本農田332.1938萬畝,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7.8萬畝,堅守耕地紅線,保障糧食安全。
“十三五”期間,全市完成18個中央和省級資金補助廢棄礦山治理項目,52個市級規劃中的廢棄礦山治理任務,26個長江經濟帶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項目治理,實現任務清零。督促指導生產礦山“邊開采邊治理”,積極創建綠色礦山,全市擁有綠色礦山稱號27家,其中獲得國家級綠色礦山榮譽稱號8家,2020年蕪湖市積極申報繁昌作為綠色礦業示范區。
“十三五”時期,完成造林綠化31.57萬畝,創建省級森林城市4個、省級森林城鎮21個、森林村莊298個。統籌推進長江建新綠工作,完成岸綠造林1.716萬畝。全市森林覆蓋率25.84%,活立木總蓄積量711.39萬立方米。制定《蕪湖市林長制改革示范區實施方案(2019-2025)》,推進林長制改革示范先行區建設。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,進一步提高生態補償標準。加快培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,加強野生動物保護。森林火災防控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能力顯著提高。2018年蕪湖市成功創建國家森林城市。
推進新建濕地保護小區,全市現有濕地保護小區17個,濕地保護面積約39671.41公頃,濕地保護率達50.25%。推進濕地公園建設,規劃龍窩湖省級濕地公園、竹絲湖省級濕地公園。加大沿江濕地、濕地公園生態修復力度,改善濕地水質,提升濕地生態環境,修復濕地面積共264.66公頃。全面調查摸底全市自然保護地基本情況,完成12處自然保護地的勘界工作。制定整合優化方案,全市擬設各類自然保護地14處,總面積約25201公頃。
強化土地要素保障
服務高質量發展
全力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,以重大產業、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為重點,科學供應各類項目用地,促進城鄉統籌發展。
蕪湖市按照“五位一體”總體布局和“四個全面”戰略布局,以規劃的約束性指標和總體布局為“底盤”,以空間管控邊界為“底線”,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,全面完成《蕪湖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(2006-2020)》確定的主要目標。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,率先完成市縣級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現狀評估,扎實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,全面啟動區域協同與發展戰略定位、面向高質量發展的產業布局、國土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、長江沿線空間保護與利用等14個規劃專題研究,統籌推進生態保護紅線、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評估與劃定。
按照突出重點、先急后緩,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、實施精準供地原則,正確引導城市用地向集約化方向發展。嚴格控制增量,壓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,加強建設用地計劃管理。堅持挖掘存量,加大批而未供、閑置土地消化處置力度,積極探索推進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。推進激活流量,落實國家建設用地“增存掛鉤”機制,鼓勵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設。2016年蕪湖市獲全國節約集約用地模范市稱號。
扎實開展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,堅持工業用地招拍掛制度,積極嘗試以租賃、彈性出讓、協議交易等方式供地。在省級開發區企業投資工程建設類項目推行承諾制改革,指導開發園區壓覆礦產資源區域評估工作,推進“標準地”建設。深化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,審批權限下放,實施前置服務,強化事中事后監管,全力推進“互聯網+政務服務”工作,提高審批效率。(記者 承孝安 張永勝)
來源: 蕪湖文明網
編輯: 趙倩